江门市2025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时间、条件要求

2025-11-07 15:12

  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taptap点点亚洲体育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19号)等文件以及相关加计扣除新政策要求,按照《江门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的工作指引》,组织对税务部门提出异议的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(第一批)进行技术鉴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
  一、申报时间

  2025年11月10日-11月21日(17:30截止)
 

  二、申报对象

  税务部门转请研发项目技术鉴定的企业。
 

  三、鉴定流程

  (一)企业申报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申报,按要求填报并提供附件材料。操作流程如下:企业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→导航栏选择“taptap链接下载管理”→“申报新项目”→选择“江门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”栏目→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。(注意:若企业有多个taptap链接下载,需逐一在系统填报。)

江门市2025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时间、条件要求

  (二)形式审查。有关县(区)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鉴定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通过“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”平台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。企业须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准确性,初审和形式审查只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,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。

  (三)专家评审。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或网上评审形式。鉴定部门按照技术领域对项目进行分组,抽取相应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。

  (四)结果反馈。鉴定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,可于公示期内向鉴定部门提出申诉申请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鉴定不通过的,将不受理异议复审。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。申诉不能对已提交项目材料进行修改,申诉内容不得与已提交资料自相矛盾。公示结束后,县(区)科技部门须将鉴定结果报送至市科技局,由市科技局汇总后反馈税务部门。
 

  点点网页版登录入口(//www.aqshly.com/)成立16年来,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、省市工程中心认定、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、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、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制造业单项冠军、专利软著申请、taptap点点亚洲体育两化融合贯标认证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、创新创业大赛、专利奖、科学技术奖、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。关注【科小泰】公众号,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!

阅读全文

视频专栏

    栏目ID=3的表不存在(操作类型=0)
Baidu
map